网络营销文案与广告展示类广告 在PC互联网时代,搜索是互联网的主要入口。用户搜索信息,搜索引擎反馈搜索结果,同时展示广告。这一商业模式曾独霸了互联网广告圈很多年。这类广告我们称之为“展示类广告”。除此之外还有淘宝的直通车、竞价排名等。为这类文案的形态基本以展示产品的卖点为主,它的大前提是:用户需要我们的产品。 标准的用户决策模型是这样的:需求识别——搜索信息——方案评估——购买。 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将卖点直接告知用户,而不是再做一遍无用功,重新唤起需求。这也是几乎所有的百度关键词广告,都带有“自卖自夸”的属性。 兴趣类广告 移动互联网浪潮袭来,每个独立的APP都变成了流量入口,使得搜索引擎再也不是大众获取信息的唯一渠道。而这带来的就是,衍生于APP内容之外的广告百花齐放,形式变得多种多样。软文、Banner、开屏、贴片、原生等等,不一而足。这类广告,可被统称为“兴趣类广告”或叫“唤醒类广告”。它跟“展示类广告”最大的不同,是用户在打开某个APP之前,并没有明确的购买目的。 +比如在刷今日头条之前,你并没有购买的任务或目的,但刷着刷着突然看见了这两条APP下载广告,就有可能就会产下载这个APP的兴趣。 兴趣类广告与展示类广告的巨大差别:兴趣类广告的目的不再是告知卖点,而是激发兴趣,吸引点击。文案就需要从决策模型的起点需求、识别,全力激发兴趣,以唤醒购买需求。 |